长江商报消息 我省拟出台耕地质量管理条例
本报讯(记者 罗婷 通讯员 王艺园 陈宓夷)对于出现耕地质量建设和保护不力的问题,政府负责人有可能被约谈。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草案)。
据了解,目前,我省耕地质量存在养分失衡、基础地力逐年下降、田间基础设施损毁严重、中低产田面积增加、土地酸化日趋严重等问题。目前,全省80%的耕地有机质缺乏,90%的缺钾,47%的缺磷,微量元素缺乏面积达4000多万亩。
对于耕地质量的监督管理,草案明确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情况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建立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监督检查和约谈制度,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中的严重问题的,上级政府可以通知下一级政府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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