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3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据新华社电 记者昨日从陕西省富平县相关部门了解到,富平县近日发生的“婴儿被拐卖案件”,经过多方努力,目前案件调查取得重大进展,警方已对张某(女)、潘某(女)、崔某(男)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医生谎称新生婴儿先天残疾
今年7月16日,富平县薛镇村村民董某(23岁)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分娩过程中,医生张某告知董某及其家属“新生婴儿患有先天性传染病及先天残疾”。于是,新生婴儿父亲表示自愿放弃并自行委托医生张某对新生婴儿进行处置。7月20日上午,家属质疑婴儿被拐卖,向富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案。
城关派出所接报后,立即报告富平县公安局主要领导,随后富平县公安局成立了“7·20婴儿被拐案”专案组,全力展开侦查调查。
婴儿两次被转卖 暂无下落
经初步调查,此案系一跨省拐卖婴儿团伙案件。7月16日晚,在董某分娩后,医生张某以“婴儿患有先天性疾病”为由,诱使家属放弃对婴儿治疗并交由自己处理。在此过程中,张某与山西的犯罪嫌疑人潘某取得联系,17日凌晨3时,潘某、崔某驾车从山西来到富平,从张某家中以2.16万元将婴儿买走,后又以3万元将婴儿贩卖给其他犯罪嫌疑人。
目前这起案件还在紧张侦查审理之中,专案组正兵分多路,全力追捕其余犯罪嫌疑人,查找被拐卖婴儿下落。
这起案件发生后,富平县委、县政府立即召开专题督查会,要求公安机关要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依法、迅速、从严查处案件,要求县卫生系统迅速开展自查整顿,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同时要求各方紧密协作,合力破案,力争早日找回被拐卖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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