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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向垄断没那么可怕

2013-08-05 00:56:17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喻涛(杭州 媒体人)

近日,中国第一例纵向垄断案在上海终审宣判,法院撤销了原审判决,判决被上诉人强生(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强生(中国)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向北京锐邦涌和科贸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3万元。

今年2月份,发改委曾对五粮液与茅台分别开出了数亿元的罚单,处罚理由也是纵向垄断。最近也有两个热门话题与纵向垄断有关,一个是奶粉企业涉嫌纵向垄断遭调查,另一个是媒体称进口车因为纵向垄断导致价格比外国高。

反垄断法的逻辑是,纵向垄断阻碍了市场竞争,破坏了市场秩序,抬高了商品价格,损害消费者利益。然而,商品的价格由供需关系所决定,无论中间环节如何变化。而纵向垄断,是说生产商影响下游的销售商,这真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吗?

无论是强生、奶粉企业还是进口车生产商,都面临着来自对手的竞争压力。市场竞争是一个过程,商家只有不断讨好消费者才能获利。竞争,就是比谁更能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在一个开放的市场上,哪个商家敢“欺诈”消费者,就是在自寻死路。

那么,上游生产商为什么要为下游销售商制定最低售价或者固定价格呢?先来看如果不对销售商的售价进行限制,会发生什么情况。设想,你要买一辆汽车,先去一家4S店瞧瞧但不买,却去同品牌的价格更实惠的销售商那买,而这家更优惠的原因是提供的服务少。

售前售后服务做得好的销售商,商品的边际成本会高,相比那些不怎么做售前售后服务的销售商,完全处于竞争的劣势。如此下去,最终很可能出现的情况是,4S店没有动力提供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了。没有了售前与售后服务,生产商的商品销量将减少,利润也会减少。

纵向垄断并不可怕,只是企业之间合约安排的一种方式。而反纵向垄断,是在破坏市场的自由合约,干扰价格信号。最终,为反垄断买单的可不只是企业,更有广大消费者。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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