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郭婷婷 通讯员 宋达武陶涛)天然气管道门前过,等了6年通不上气;报装正式用电,被要求先签合同、先交费 。众多涉及水、电、气等对老百姓有切肤之痛的问题,到了责任单位这里,最严也只罚款了事。昨日,武汉市治庸办对处理结果说“不”,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自查,明确问责意见,不能以罚款替代处分、处理。
此次曝光的公共服务6个问题中,一个问题曝光情况与实情有出入,两个没有进行处理。某公司反映从报装到天然气公司现场踏勘间隔12天,远超承诺的两个工作日,被认定为没有发现应当问责的情形。而洪山区洪山乡政府宿舍楼居民申请6年还没通上天然气,也没得到明确问责意见。
而报装用电走完流程花了9个月;企业宿舍楼报装水表,半年过去了还在协调中;科技企业反映报装用电,被要求先签合同、先交费等3个问题,涉事人员仅被罚款了事。
武汉市治庸问责办,市人大、市政协督查组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必须按照一流的标准优化服务流程。他们将提请工商部门对“指定设计施工、供货单位”进行认定和处理;对某公司反映的从报装到天然气公司现场踏勘间隔12天,远远超过承诺的2个工作日问题认定不存在问责情形不符合实际情况,要求进一步自查,区分责任,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而针对有些问题仅追究领导责任,或仅对领导进行经济处罚,未对具体责任人进行认定和处理的问题,提出罚款不能代替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对未有明确问责意见的问题,要求提出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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