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舒锐(北京 法官)
经过3天抢救,8月1日,河南新郑市72岁的环卫工靳春波还是走了。7月29日下午,正在清扫大街的靳春波突然倒地昏迷不醒,被送到医院时体温高达41.6℃,而当天新郑市最高气温是36℃。靳春波的事情发生后,目前新郑市城管局环卫处已辞退了7名70岁以上的环卫工。(8月8日《东方今报》)
高龄环卫工中暑离世,7名同事因超龄被劝退,这又将当地有关部门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劝退” 环卫工合法吗?被“劝退”的环卫工怎么办?生活有无保障?人们不禁提出以上质疑。
其实,《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更是做了扩大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被辞退环卫工显然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因此,在法律上,当地城管局和这些超龄劳动者,并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劳务关系在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关系,随时都可能面临解除。
如此规定的初衷,本是鼓励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并将工作岗位留给年轻人。可是,这也使一些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却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既不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也得不到养老保险的眷顾,进入了权利真空。
应当指出,在我国仍有一些地区养老保险覆盖面存在漏洞,导致社会上有一部分人没有及时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虽然有些劳动者愿意补办手续,但又由于各地为保护地方社保基金利益,而严格限制补办参保手续,最终使他们被排除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外。
就该事件而言,劝退高龄环卫工虽然合法,但确实不近情理,也可能让这些高龄劳动者更加老无所依。当地环卫工作本就面临着“工作时间长,工作累,工资低,年轻人都不愿意干”的问题,与其劝退这些高龄环卫工,倒不如采取更为弹性的方式,如改变工作时间。同时,因为在现行法律上,这只是民事劳务关系,甚至也可以平等协商,减少工作时间,适当减少工钱,保障他们最基本的生存。
就更长远而言,对劳动者的权利保护,必须实现全覆盖,不要再留有权利真空。同时,基本养老保险更应做到全覆盖,不要再留下老无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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