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人民日报报道 8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自赔案件程序的规定》,该《规定》共20条,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规定》要求,人民法院办理自赔案件,应当进行全面审查,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调取原审判、执行案卷,向原案件承办部门或有关人员调查、核实情况等。
最高法赔偿办负责人说,《规定》吸收了这一经验,在自赔案件中规定了听证制度,在“案件争议较大,或者案情疑难、复杂”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适用进行听证。听证参与人包括赔偿请求人、原案件承办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责编: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