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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对用水大户实行总量控制

2013-08-12 02:08:35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最严护水制出台

本报讯(记者 罗婷)我省是国家确定的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试点省份之一,目前水环境并不乐观。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提出我省将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将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

意见提出,将建立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实施行政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各地要按照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对区域内的年度用水实行总量管理。

严格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

意见提出,加强取水、排水、入河湖排污口计量监控设施建设,逐步建成省、市、县三级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年度水资源公报和水质月报、重要水源地水质旬报等信息。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控,加强工业污染源控制。严格入河排污口的审批、验收、登记、监管,重要排污口要进行实时监控。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湖排污口。

我省将落实各级政府水资源管理责任主体和行政首长负责制。意见提出,将把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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