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中新社电商品房产权只40年遭质疑,四川省阆中市国土局回应称“不要考虑太长远了”,回复经媒体曝光后引发网友热议。昨日,阆中市国土局通过其官网做出回应,称此回复“言语不当”,并公开致歉,国土局还将追究回复不当的工作人员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2011年3月,有网友在阆中市国土局官方网站咨询称:“请问我们阆中商品房产权都才40年,南充、南部、西充都70年,如果到时40年到期后那房子算哪个的?如何处理?是否意味着现在当一次房奴,40年后还要当一次房奴?”对此提问,阆中市国土局在官方网站上回应称:“1、土地管理法规定,住宅最高70年,没有规定非70年不可;2、40年后,我们是不是还存在这个世界,不要考虑太长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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