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堂吉伟德
13日,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五部门明确,不得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不得使用财政资金高价请演艺人员,更不得使用国有企业资金高价捧“明星”。(8月14日《京华时报》)
过去,在“晚会搭台,政绩唱戏”的情况下,晚会总是很多,领导总是很忙。奢侈而泛滥、豪华而铺张的晚会,一是体现在数量过多,有意义无意义都办,甚至办不办,取决于权力好恶;二是标准太高,动辄请大腕,邀明星,排场很大,档次很高,结果是花钱如流水。
其实,如果只作为地地道道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奢侈而泛滥的晚会跟大吃大喝、公款旅游的“三公浪费”并无二致。一方面是权力不节制的表现,公共资金被挥金如土;二是制度的笼子太宽,无以发挥作用。有禁令无罚者,有原则无细则,结果是禁令时时出,要求常常提,晚会依旧开。
2001年,中办、国办曾下发文件,要求“严格把关,较少请领导同志参加事务性活动”。2011年4月5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的实施意见》。时下五部门再提要求定禁项,说明之前的效果不明显,问题依然严重。
没有透明的预算审核,没有严格的审批程序,没有严谨的听证把关,没有刚性的责任追究,遏制不了公款浪费的顽疾,自然也难以在晚会的控制上起到单兵突进的作用。
其实,一些公家的铺张浪费何止于晚会这一点,拆而又建的建筑,投资失效的工程,超标的办公用房,迎来送往的公款消费……林林总总,不过是对无效制度的真实揭露。无效制度千个,不如一个有效,禁令出台之下,从制定指导性标准到落实预审制度提前审查,再到确定事后审计追责方式,还需要很长的路要走。没有牙的老虎,就有成为摆设之虞。但愿这项联合通知不再是老调重弹的“制度补丁”,不再是依旧软弱无力的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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