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宋金波(芝加哥制度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
在郑州中原区环卫工圈子里,有一种很奇怪的现象,正式工不上班不干活,却雇一些年老的农村人替他们干活。据了解,正式工是编制内的人,工资约为4000元,雇一个农村人,每月只需1240元,正式工不干活还可净落将近3000元。(8月13日《中国之声》)
舆论对此事的反应基本是义愤填膺的。有媒体报道甚至直接指斥,这是“编制内的”剥削、压榨“编制外的”、年轻人欺负老年人。当事的郑州市城管局也已要求将工作“外包”的6名环卫工返岗。
依照国家市容环卫行业管理规定,环卫作业实行定人定岗,不允许找人替岗作业,正式工更不允许花钱雇临时工替自己干活。这一规定存在本身,就说明“雇临时工”现象不是新鲜事物。
目前,全国多数城市的环卫工作都是外包的,而环卫工绝大多数也是临时工。“环卫外包”一度曾经被视为“政府退出”的改革措施。据3月14日《人民日报》刊登的调研数据,当前80%的环卫从业人员都是临时工。
郑州目前似乎处于改革的过渡状态。所谓的“编制内正式工”,当然绝不可能是有公务员编制的工人,充其量也就是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的工人,与临时工有所区分而已。
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从今年7月起,“临时工”与“正式工”要同工同酬。郑州没有“同工同酬”,因为事件中的农村老人,只是与“正式工”个人形成了可能是口头上的雇佣关系,这有别于公司对个人的劳务关系。严格来说,他们只是给个人打零工的,连一般所说的“临时工”都算不上。把这个问题视为正式工与临时工的对立,并不公允。
真正的问题是环卫工人岗位工资标准如何核算。为什么会有正式工“外包”?不单考虑郑州的例子,一般来说,只能是因为存在薪酬水平剪刀差。剪刀差的来源,可能包括临时工的低保障导致低要价,以及正式工的薪酬存在虚高。
农村老人愿意接受远远低于正式工水准的工资,有其合理性。因为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不具有竞争力,却又有工作需求。尽管颇有怨声,但如果没有遇到这份“临时工”,他们可能连低于一千多元月工资的工作机会都不一定找得到。这六名“正式工”给予他们的是一份工作的机会,尽管“不合规定”、收入微薄、没有保障。事与愿违,正是那些同情他们的呼声,让他们失去了这个工作机会。
而这一局面又是如何造成的呢?恐怕仍是同情的结果。近两年,提高环卫工工资水平的舆论越来越多。很多地方顺势提高了环卫工人岗位的工资水平。渐涨渐高,就一定有人愿意把工作量“外包”给肯出更低价的人。
当然,正像郑州的反应一样,管理严格一点,还是可以杜绝“外包”的。而这可能使最需要这个工作、愿意为这个工作付出更多而所需报酬更少的劳动者,既无法获得这个岗位本身,也无法获得这个岗位的外包报酬。同时,如果一个人愿意将自己的岗位外包,那么把他揪回这个岗位无疑是扼杀了他寻找更赚钱工作的积极性,因为他要么不在乎这点钱,要么有能力找到更赚钱的工作。
怎样才更合理?还是交给市场。在开放、充分竞争的情况下,每个环卫岗位的薪酬水准,应该调整到这样一个水准:它比目前临时工的薪酬要高(同工同酬),但比目前正式工的薪酬要低,低到他们将工作外包毫无意义。毫无疑问,实现这一点的前提,是城乡劳动权利和福利的平权,政府外包环节的强有力监督,与外包公司之间能形成有效博弈的劳工权益组织,以及接受理性驾驭的同情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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