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7月28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称:“农民进不进城,进哪个城市,由农民自主选择。政府要做的不是行政干预,而是构建一个农民自由流动的制度环境,就是让人人都能享受均等公共服务,享受平等发展机会。”
同理,平度市这起因拆迁而起的公共案件,也应回归尊重村民意愿、尊重公民合法财产的逻辑起点。旧村改造、农民上楼、小城镇建设,无论蓝图多么美好,首先要问问村民愿不愿意,不能将长官的政绩冲动置于村民的意愿之上。面对“不愿上花轿”的村民,地方政府更要尽到守夜人的本职,坚决保卫其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不能默许暴力强拆,那只会引发以暴易暴。政府的本职是守法,其次才是发展。回到平度拆迁事件本身,如果一个法科生真的沦为“非法拘禁罪”的嫌犯,这何尝不是发展的悲哀呢?8月14日 《东方早报》
作者: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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