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别把父子内讧演绎成大义灭亲

别把父子内讧演绎成大义灭亲

2013-08-18 02:28:04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 李鸿文

深圳市某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经理潘某,因职务侵占罪被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这么一起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案件,却在网络世界激起轩然大波。

案件原委并不复杂。潘某当上公司经理后,因为公司需要租用训练场地,遂利用职务便利,私下安排儿媳蔡某先以每月租金人民币9000元的价格向某物业公司租下一块空地,然后再以蔡某的名义以每月租金人民币17600元的价格租给公司,以此从中每月获取人民币8600元的租金差价,共计侵占了公司17.2万元人民币的财产。而潘某之所以东窗事发,是因为祸起萧墙——潘某的儿子不满父亲迎娶了一位90后的年轻妻子,再加上父子之间存在经济利益纠葛,就愤而举报,不仅断了潘某的“财路”,还“孝敬”他老人家两年多的牢饭。

网络上对这则报道的热议,源于始发媒体有意设置的议程。康拉德·芬克在《冲击力:新闻评论写作教程》中提醒,评论撰稿人不要过于热衷于冲突。这一善意的提醒同样也适用新闻报道,可是,在光怪陆离的社会现实面前,要想争夺有限的关注力资源,不少媒体会引入冲突元素。而这篇职务侵占罪的报道,之所以没有像一般的法制新闻那样在网络信息的洋流中很快沉没,主要得益于将父子内讧作为新闻“冲突”。

事件发生在深圳,当地有媒体错过了这则新闻的首发报道后,于是抓“第二落点”,在其官方微博上设置出后续议程,邀请读者及网友讨论这个儿子的行为,究竟是“坑爹”还是“大义灭亲”?这是一个二选一的选项,非此即彼,不是“坑爹”就是“灭亲”。

但从报道来看,也许还有两者都不是的结果。先说“坑爹”,据始发媒体交待,这个潘某为做得“天衣无缝”,将租金几经转手,公司打账到儿媳账上,儿媳打账到儿子账上,儿子再将钱交给潘某本人。这也意味着,子、儿媳都参与其中,具有同犯性质。要说“坑”,也是父子“互坑”,父亲将儿子媳妇拉下水,儿子后来“反水”。

再说“大义灭亲”。虽然当儿子的最后举报了父亲,但引发举报的诱因却不是维护公共利益,而仅仅是因为父亲娶了个90后的妻子,有可能影响到他将来的经济利益。说到底,他既不是“坑爹”,也不是什么“大义”,而是在面临个人利益受到损害的前提下,不管不顾地鱼死网破。

一起简单的父子内讧,被设置成“坑爹”或者“大义灭亲”的议程,再次证明,媒体热衷“冲突”的结果,完全有可能扭曲事件的本质真实。即便是“大义灭亲”,也不是一个社会应该提倡的价值,因为它关涉法理与人情的对立。“大义灭亲”这种在法律上并不主张的价值,更不宜被媒体过多演绎。

作者系资深媒体人

责编:ZB

长江重磅排行榜
视频播报
滚动新闻
长江商报APP
长江商报战略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