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邓哲瀚
我老家有句俗话——“螃蟹死了夹子硬”,形容一个人做错了事却极力辩解,不肯道歉。
河南林州市公安局民警郭增喜在7月18日晚夺过路人怀抱女婴高举过头摔在地上,除了被关半个月禁闭,一直没得到进一步处理,已被停职的该局原局长魏书平说,对郭增喜的进一步处理由于家长不同意做法医鉴定而卡壳,而他“杂事太多,没有盯着,在等法医鉴定的过程中就这样了”。一个月后的8月18日,在安徽蚌埠市禹会区马城镇,一名17岁超市女收银员被歹徒连捅10多刀后遇害,其间歹徒曾自残倒地,后又爬起继续加害少女,但一直未被赶到现场的两名民警有效制止。8月23日,蚌埠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联合调查组经过初步调查,认为两位民警不存在失职和不作为。而8月21日禹会区分局鲍局长回应称,两位民警“反应有些迟钝,但不存在胆小怕死”。
对受伤女婴和遇害少女的家人来说,他们内心的恐惧或子女生命的损失,在警察在场的情况下本不该发生。但本应保护民众的民警由于行为失控,或者反应迟钝,造成了悲剧的发生。这些当事的民警,至今还欠缺对受害人家属的道歉。虽然郭增喜曾对记者说“说起这个事我很羞愧”,但他还未向女婴父母表达过这种歉意。而事到如今,公众也没听说过两名“反应迟钝”的民警,在道歉上表现得灵敏一些。
当然,公众更看重当事民警上级部门能否给受害人家属一个道歉。他们对当事民警负有监管、督导、羁勒之责,当下级有错或表现差劲,他们难辞其咎,理应迅速处理并向受害方致以歉意。而且,上级部门的道歉是矫正非正义的一个必要程序。当事民警的错由其自身或本级部门来纠正,不如由上级部门纠正更有效。而道歉产生的耻感,会倒逼上级部门防范下属发生类似问题,从而加固正义的防线。
但当事民警的上级部门并未道歉。代表部门的上级领导不作道歉,有他们自身的理由。林州市公安局原局长魏书平称“杂事太多”,但“正事不办办杂事”,怎么也说不过去。而蚌埠方面的初步调查结论是当事民警没有失职;对处于危难的公民负有立即救助义务的警察,身在现场却未能履行好义务,间接造成公民遇害,说没有失职何以服众?鲍局长说当事民警“反应有些迟钝”,这就把问题扯到人在那一刹那的精神状态上去了,又没有人去记录当事人的脑电波,这事就变得可大可小了,让人奈之何?
扯来扯去,就是不想担责。其实,对相关部门来说,不论发生什么事,受到民众广泛质疑本身就是工作不力的表现。当民意沸腾之际,先想一想自身在造成这种局面时起到了什么影响,认清自己的责任,然后向民众道个歉,这不是多丢脸的事。相反,拒绝反省和道歉,让问题越闹越大,这种表面的强势其实是公共管理上的无能。
把道歉的姿态展示得好些,这就叫遵守行政伦理。
(作者系传播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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