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陈兴杰(财经专栏作者)
前段时间和一位学戏剧的朋友吃饭,谈艺术。世道好俗,雅鉴艺术者太少,这位朋友主张政府补贴艺术,让平民低价享受艺术。尽管这位朋友认为“艺术是有外部性的,它提高民众精神品味,陶冶民族情操。艺术远远超越了经济本身,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象征……”但我不认同这种观点。不只艺术,政府同样不该补贴博物馆、文化研究院。理由很简单:政府不应用税金为少数人的趣味买单,这是在培养消费特权阶层。
外部性指行为者行为给他们带来的影响。行为者给他人创造收益却无法收费,这是正外部性;行为者给他人造成损失却无法承受代价,这是负外部性。
这是我最近第三次听到“外部性”这词。第一次是出自一位互联网工程师之口。他说互联网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它能带动实体经济飞速发展,政府应优先发展互联网。上次是出租车广播里的专家说,自驾车上马路是在制造外部性,马路上每增加一辆汽车,行驶速度将会减慢,多到一定程度就会拥堵,这也是外部性。这种外部性是“负效应的”,政府应该对汽车进行限购。
任何人的行为都会对他人施加影响,判定这种影响后果的标准充满主观性。以“外部性”施加法律上的干预,往往会造成新问题。举例而言,工厂排污使得空气变坏,通常是所说的“负外部性”,但空气变坏的同时也造就就业增加、经济繁荣,这些都是很有价值的“正外部性”。争论者往往是两拨人,谁的利益更重一些呢?工厂排污侵害了谁的权益,损失有多少,应该怎么补偿受害者?这些都需要追问,这些思考和追问,往往会影响政府是否干预经济活动,以及干预到何种程度。
从细微上看,人们更关心“负外部性”的利益损害。这种“受损害”不能是泛泛而谈,它应该指向具体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否则感观不爽或身心不适都能成为干预他人行为的理由。这就涉及到权利界定。政府需要做的事情,是对大量公共领域进行私有化,允许私人创设产权形式。例如海岸滩涂、河流的私有化,城市小区的契约自治,这些都有利于解决“产权不清晰”导致的争端。随着科技发展,从前一些貌似不可能进行区分的公共领域,都可以逐渐地私有化,例如道路、天空、海洋、频道资源。从宏观上看,随着人类文明进行,个人活动互相影响的“外部性”总体趋向正面,最典型的表现是知识越来越丰富。知识可以传播继承,并广为分享,这是人类活动最大的“正外部性”,根本不需要经济学家担心“有人吃亏”。
总而言之,“外部性”是概念不清的东西。人类社会生活的互相影响非常多样,只要没有侵犯权利,就应该包容异己,习惯世界的参差多态,尽力地调整自己的行为适应世界的变化。这种调整往往意味着效率和文明。政府参与其中,一般都会让“外部性”的矛盾变得复杂。公共品的产权不清晰,规则无法讨好所有人,造成麻烦无法问责。因此,将公共品转化为私人品,以侵权责任替代“外部性”,才是此类问题的正确解决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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