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车票梯次退票方案应该听证

车票梯次退票方案应该听证

2013-08-27 01:40:42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费用调整,涉及到众多旅客的切身利益,如果只是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单方面决定,也就实在说不过去。只有事先有所调研,尤其是进行听证,才能获取合法性,也才能在执行中易于得到民众的理解和支持。

■ 本报评论员 于立生

中国铁路总公司日前透露,今年9月1日起,铁路部门将调整火车票退票和改签办法,实现火车票全国通退通签,同时实行火车票梯次退票方案,退票最高可收20%退票费。

一石激起千层浪,“退票最高可收20%退票费”在网上招致恶评,自2011年9月25日至今,退票费都是按5%计收(团体旅客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二者对比,貌似一下又退回2011年9月25日之前去了。但作此判断有失片面。

实行梯次退票方案,“退票最高可收20%退票费”的前提,是推出火车票全国通退通签,可以到任意一个车站办理;而此前,旅客退票和改签仅能在购票地车站或票面乘车站办理。点增多,面扩大,退票和改签更方便了,随之势必容易导致退票量的增加。可为侧证的是,自打火车票网上售票开通,订票渠道多了一条,退改签也容易了很多,网友可以足不出户便捷操作,今年1月1日至7月15日,全国铁路日均退票量就同比增加77.6%。而匹配火车票全国通退通签实行的梯次退票方案——“票面乘车站开车前48小时以上的……收取票价5%的退票费;开车前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收取票价10%的退票费;开车前不足24小时的……收取票价20%退票费。”则可以起到对冲作用。

“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既然服务改进,涉及成本,相对应的也就必然涉及费用调整问题。这其实是在通过“经济杠杆”起调节作用,引导旅客增强购票计划性,从而使得运力资源得到更好的配置。要继续享受票价5%退票费的,那就发车两天前退票,否则就只好负担更多的退票费。如不鼓励及早退票,一则容易导致真正要出行的人,因票在那些拟退票者手中,而买不到票影响出行;二则,扎堆于发车当日退票也容易导致上座率不足,浪费运力资源,最终损害了铁路部门利益。

其实,梯次退票方案并不是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原创”,民航领域早已如此。民航总局规定:“起飞前24小时以前申请退票的……最高不超过10%的退票费;起飞前24小时至2小时申请退票的……不超过20%的退票费;起飞2小时内申请退票的……不超过30%的退票费。”中国铁路总公司的退票新规,只不过是市场化改革之下的“拿来主义”、“活学活用”。

但是,尽管火车票梯次退票方案不无合理性,基于“独此一家别无分号”的垄断地位和公共服务属性,对“退票最高可收20%退票费”招致网民恶评如潮所体现的民生焦虑,中国铁路总公司还是应予以充分正视。毕竟,这样的费用调整,涉及到众多旅客的切身利益,如果只是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单方面决定,也就实在说不过去。只有事先有所调研,尤其是进行听证,才能获取合法性,也才能在执行中易于得到民众的理解和支持,而非招致民意反弹甚至抵制。

责编:ZB

长江重磅排行榜
视频播报
滚动新闻
长江商报APP
长江商报战略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