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郭婷婷)2011年,武汉市提出建设“博物馆之城”。昨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促进民办和行业博物馆发展实施办法》,建馆困难的民办和行业博物馆可获得一次性建馆补助。
此次出台的规定从多方面对民办博物馆进行扶持。今后,民办和行业博物馆的水电气都将参照公共文化单位标准收取;新建民办和行业博物馆选址符合相关规定,经政府批准可以划拨方式供地。
据了解,今后建馆有困难的民办和行业博物馆可按照对应等级获得一次性建馆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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