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张向东(财经评论员)
短短两年间,设在国家发改委的中国价格反垄断部门,就颠覆了此前外界对中国反垄断执法疲软的印象。现在已经有声音开始关心,这个部门的火力还有多猛,更重要的是,其执法本身的透明和公正问题也同时成为外界争议的焦点。
对于国家发改委而言,公正、透明地实施法律赋予的自由裁量权尤显重要。同样涉嫌价格垄断,一些行业企业被处以重罚,而电信案却没了下文;同样被坐实违法,处罚标准却大相径庭。对自由裁量权的不同使用标准,导致公众认为存在“选择性执法”和“执法不透明”,这不仅遭致公众和市场的不满,亦容易引起不必要的贸易争端。
自2011年7月被赋予价格反垄断的权力以来,国家发改委先后开出12张罚单,处罚企业涉及银行、奶粉、白酒、医药、房地产、出租车等行业。这些领域存在的问题,都是社会普遍反映存在暴利、不平等销售条款、价格垄断等突出问题的行业。应当承认,国家发改委对价格垄断案件的调查与处罚,无论是在维护市场秩序本身,还是对中国的反垄断体系的完善都起到了此前难以估量的推动作用。
中国建立反垄断调查和执法机构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此乃中国《反垄断法》总则首义。但目前中国还只是建立起反垄断的基本制度框架。《反垄断法》出台至今不过五年,国家发改委的价格反垄断机构成立也不过两年,可谓任重道远。在此之前,中国的反垄断执法机构,更应慎重执法,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和透明地使用法律赋予的自由裁量权,让企业和市场信服。
据《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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