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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心脏支架滥用的时间应前移

2013-09-04 02:17:25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 吴帅(广东医生)

回扣比例高达45%,在利益驱动下,心脏支架被滥用。8月中旬,北京市宣布,启动为期3个月的专项检查,以“规范大型设备和高值耗材的使用”,减少“医疗机构靠‘开大检查’牟利的情况”。(9月3日《第一财经日报》)

滥用可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应该放支架,但数量放多了,属于过度治疗。另一种属于人为的误放,本来不需要放支架的病人却做了手术。心脑血管专家胡大一提供这样的数据,从临床上看,12%的患者被过度治疗了,38%的支架属于可放可不放。

我认为,防心脏支架滥用的时间应前移。具体而言,你总不能等到支架已经被装到病人体内,滥用已经生根结果,监管者再去查。一旦滥用已经发生,这种结果将很难逆转,指望医生将植入体内的支架取出,已经不太现实,会因此带来医疗高风险。而即使对医院和医生处罚再狠,也很难逆转这种结果。如果终身的伤害已经造成,再多的罚款,也换不回患者的健康和生命质量。

换句话说,如果将检查和监管的着眼点,放在手术前的病人身上,对心脏支架手术程序进行严格的把关,则能够更有效率地阻止这种滥用的发生。

一者,为了规范这种手术治疗,卫生部之前已出台了《冠心病介入诊疗准入制度》,要求各省都要设立质量控制中心和冠心病介入诊疗培训基地,医生必须接受一年培训,考取资格证后才能开展此类手术。所以对手术医院和医生进行资质审核,这是第一步。

二者,譬如在新加坡,当地医保部门就规定,只要病人需要安放的心脏支架数目超过三个,就需要多个科室、多名医生进行会诊,来对手术进行严格的把关,这实际上也就减少了支架被滥用的可能性。这种做法值得借鉴,只有把关的人更多,错误发生的可能性更小,滥用才能减少发生。

接下来才是最无奈的选择:必须给予那些违规情节恶劣的医疗机构及执业者予以追责,让其违法成本远远大于违法所得,以形成真正的震慑效应。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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