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三年级以下不留书面家庭作业
据新华社电 刚于8月29日结束征求意见的《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经过修改后,昨日再次向社会征求意见。
记者比较两轮征求意见稿看到,一些在第一轮征求意见中争议较大的表述有了明显改动。如,第一稿中“小学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可布置一些适合小学生特点的体验式作业”改为“一至三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四至六年级要将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之内”;第一稿中“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外语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改为“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
据了解,本轮征求意见将截止到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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