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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杨达才获刑14年

2013-09-06 02:59:15 来源:长江商报

昨日,被告人杨达才听取判决。新华社图

长江商报消息 受贿及不明来源赃款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据新华社电 昨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杨达才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达才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达才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担任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从中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25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被告人杨达才还有504.501291万元的非法所得,其本人和家庭成员不能说明其来源,其行为又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应予以数罪并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判决被告人杨达才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受贿赃款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赃款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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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车祸现场微笑而案发

杨达才的落马,源于其2012年8月26日在一次导致36人死亡的惨烈车祸现场露出不合时宜的微笑,此举引发了网民对其行为不当的愤怒。

面对舆论压力,杨达才称“微笑”是现场气氛较为压抑,想舒缓在场同事的紧张情绪,但这一解释并没有取得公众的谅解,不依不饶的网民们展开了人肉搜索,并先后找出杨达才佩戴的11只价值不菲的名表,戏称其为“表哥”并强烈质疑其来源。随后,杨达才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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