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于静
公园里、广场上,老年人扭秧歌的场面很常见,但在长春市高新区,每晚都有上百老人在一条马路上扭秧歌,造成交通拥堵,在他们身边,不时有大货车呼啸而过。(9月15日《新文化报》)
长春这帮大爷大妈在滚滚车流中翩翩起舞的场景,让人无法不佩服这种为了娱乐一不怕堵,二不怕死的精神。面对潜在危险,他们似乎有一种“己方人多目标大,车辆自然会远远避开”的心态。这种思维方式和中国式过马路如出一辙,人多势众,“独恶恶”不行就“众恶恶”,什么规则制度,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典型的法不责众观念,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众人不知法为何物,行事只图自己方便,自身快意,这是马路上扭秧歌的理论基础。
这让我想起了前段时间发生在大洋彼岸美国的一件事情,一支华人舞蹈队在纽约公园排练时,接附近居民举报赶来的警察,将领队的中国大妈铐了起来,给出的控罪理由是“在公园内没理由地制造噪音。”不一样了吧?在洋警察的眼里只有法律条文,“法不责众”这一中式思维在美国根本没有市场。如果我们的执法部门也能学学美式执法的“冷漠”,相信秧歌很快将从马路上消失。
但是,强制让大爷大妈们的秧歌从马路上消失,不该就这么结束,我们不能忽视老人马路上扭秧歌的现实窘迫。晚上在马路上扭秧歌的这些老人都是附近小区的居民,因为小区周边没有公园和大型广场,他们这才将秧歌“扭”上了马路。在马路上扭秧歌不仅受场地所限,还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小心躲避着过往车辆,相比公园、广场等地,这里显然不是一个理想的休闲场所。
也许在旁观者看来,现在娱乐活动那么多,冒着生命危险在马路上扭秧歌着实不值。殊不知,如今玩的地方和花样虽多,但没有多少适合老年人的。他们当中很少有人会上网,不知微博为何物,不懂微信之奥妙,那些灯红酒绿,歌舞升平之地差不多也是年轻人的天地,基本没有老年人光顾。适合老人的娱乐活动其实只剩打牌、下棋、跳舞、扭秧歌这些传统项目,就是这些有限的放松方式如今也受场地所限无处施展。大冷天一帮老人在立交桥下打牌,不惧汽车尾气和噪音在马路两边下棋,这样的场景随处可见。
对待老人马路上扭秧歌一事,既不能群起攻之,也不要无限同情。期盼有关方面看完老人马路上扭秧歌的理论基础和现实窘迫后,能够对症下药,在恢复交通畅通的同时,多给老人辟出一些安全惬意的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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