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更值得追问的是“弹劾”行为为何发生

更值得追问的是“弹劾”行为为何发生

2013-09-18 01:51:13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士心(特约评论员)

位于乌山西路的福州教育学院附中,一堂本应该普普通通的英语课,上演了一场学生“弹劾”老师的戏码。13日上午,初二(11)班的英语课堂上,有学生当场拍桌而起,大喊不喜欢英语老师的上课方式,要求全班表决,更换英语老师,获得不少同学的举手赞同。老师当即离开。(9月17日 《海峡都市报》)

学生课堂上公然“弹劾”老师,一方面说明师生的紧张关系;另一方面也表明学生独立意识的觉醒,他们懂得对学校强加的不合理的教学安排说不,而这正是人们赞许“弹劾”的动因。学生基于对教师教学的不适应,联合起来抗议教师,手法固然突兀,但却对应着话语权的自我确权。这种自我确权提示教育者,教学安排应建立在对学生意见的尊重上,往常大包大揽的教学理念,不仅可能加剧师生关系的紧张,还可能难以确保教学质量。

在此意义上,课堂“弹劾”之举,或许会成为学生独立和自主意识发育的鲜活案例。但对抗式的“弹劾”,正如学生撕书抗议一般,它可能是学生表达意见最无奈的方式,却不一定是最好的方式。对于培育学生独立人格的期望,使得我们常常将公民、权利意识挂在嘴边,鼓励学生独立表达,呼吁学校以独立人格的平等视角看待学生,但当学生的权利意识成长之后,他们该如何伸张自己的权利?表达自己的见解?

拥有公民气质的学生,应该既有反对不合理教学安排的勇气,又能以适当的方式理性表达。在欣喜于权利意识的成长之后,我们还应看到这种行为同样意味着在双方意见分歧加大的情况下,弥合分歧的对话机制仍显缺乏。独立人格在学生心中萌芽后,他们却找不到一个有效的、制度化的沟通渠道。而且对于沟通平台之建立,关键在于双方的诚意与公平对话的渴望。如果说,大学尚有社团、学生会之类的学生组织,高中、初中、小学在此问题上,基本属于空白。

教学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合作关系。基于此,与其追问学生有无“弹劾”的权利,不如追问“弹劾”为何发生,以及如何为学生的自主意识提供表达通道。如果仅仅把“弹劾”行动理解为一次独立见解的爆发,一次基于话语权的反抗,无疑太过狭隘;而建立在此种判断之上的对“弹劾”的赞许,恐怕也难以导向真正的独立精神、公民气质。在“弹劾”背后,更值得思考的是,在教育这一特殊领域,对话机制、意见表达平台的搭建应该以怎样的方式进行。

责编:ZB

长江重磅排行榜
视频播报
滚动新闻
长江商报APP
长江商报战略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