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普嘉(昆明媒体人)
昆明市交运局17日就《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市交运局表示,电召费分配的相关规定还没有出来,但已拟定一年内将电召费用归司机。的哥翟国俊建议,为了避免抢单,电召的服务费就应该按照范围远近不同制定不同的标准。(9月18日《春城晚报》)
虽然过去一年试运行阶段,昆明市民免费体验到电召的士这种新鲜事物;可以肯定的是,想电话预约出租车到你跟前肯定是要额外付费的,现在纠结的是怎么收、收多少的问题。从去年7月份到今年8月份的数据来看,“免费午餐”可不是那么好吃的——昆明每月的电召数量不断下滑,其中,即时电召从去年7月的14035次减少到今年8月的3473次;预约电召从去年7月的2292次,减少到今年8月的948次。不难看出,司机对“电召”积极性不高,直接导致成功率不高。司机不愿应招,久而久之市民也不爱电召,陷入了恶性循环。
市场经济,不该苛责的士司机无利不起早。昆明存在供不应求的“打车难”现状,每天上下班高峰时段,几乎没有空车等着你招手。路边上赚钱短平快的乘客都还拉不完呢,凭什么打个电话,人家就要来接你?再者,如果司机专门来接你,你又身处偏僻地段,空车耗着汽油和时间、精力来回跑,肯定是亏本的。
如果乘客支付的这笔除打车外额外的费用,只能保证司机不亏本,的哥的姐们的积极性未必能充分调动;如果电召费很高,超出了乘客的承受范围,乘客都选择别的出行方式替代,那么电召业务很可能沦为名存实亡。付费和收费之间存在博弈过程。从乘客的角度说,我支持电召服务费全部直接归司机,减少雁过拔毛的中间环节,让乘客和司机都能够利益最大化。然而,出租车电召中心的维护、车载终端设备的更新、接线员的工资……保障电召服务顺利进行,需要花钱的地方还很多,司机只能分一杯羹。如果电召服务费全部归司机,服务费收取脱离电召中心管控范围,长远来看可行性又有多少呢?
出租车电召费如何分配,的确不是个简单归谁的问题,《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管理规定》制定过程中必须坚持民主化。只不过最终方案到底能不能采纳公众的意见呢?听证会代表提出的,不同距离收取不同服务费、明确等候的时间避免乘客损失、通过电子支付预先支付电召费等建议都有一定的合理性,相关部门应该采纳来完善《管理规定》。北京现在也在酝酿建立出租车电召预付费制度,并考虑借鉴淘宝网的互评方式,建设出租车乘客和司机互评平台,即电召费不由乘客直接交给司机,而是先交给第三方代为保管,保证双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这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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