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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建设者 传递正能量

2013-09-22 01:14:27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中央驻鄂主要新闻单位和省直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

“我是建设者”大讨论活动正在全省新闻界深入开展。建设者的价值在于建设,在于以建设者的立场和建设性视角开展新闻报道,在于以建设者的主人翁姿态服务和引领社会,在于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为此,我们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不断改进和创新正面宣传的形式和表达,进一步提高正面宣传的质量和水平,确保新闻宣传的数量、质量和效果都是正大于负。

二、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坚持深入现场调查采访,认真核实新闻信息来源,不夸大、不缩小、不歪曲事实,确保新闻报道真实、准确、全面、客观。杜绝依据道听途说写新闻,杜绝转载未经核实的网络等媒体信息,杜绝虚构、编造新闻。不信谣、不传谣,及时调查、报道事件真相,以正视听,遏止谣言传播。

三、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着眼于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坚持准确监督、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建设性监督。杜绝以舆论监督为名,行“敲竹杠”之实。

四、坚守媒体的健康格调。坚持向大众提供积极健康向上的新闻产品和文化服务,禁止传播格调低俗、有害人们身心健康的内容。

五、严格执行新闻报道与经营活动分开的规定。不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做任何广告性质的宣传,编辑记者不从事创收等经营性活动。杜绝违规与社会单位合作办报、办专栏。杜绝刊播各种违法违规广告。

六、坚守新闻职业道德。杜绝有偿新闻和有偿不闻,不利用职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新闻报道发泄私愤,不以任何名义索取、接受采访对象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

七、严守法纪。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党的新闻工作纪律,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报道对象的合法权益,尊重报道对象的正当要求,不揭个人隐私,不诽谤他人。维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注意保护其身心健康。维护司法尊严,依法做好案件报道,在法庭判决前不做定性、定罪的报道和评论。

广大受众如发现本媒体工作人员存在违背承诺的情况,请向本媒体或湖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举报,举报电话如下:

长江商报:027-87660190;

湖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027-88568127。

人民日报湖北分社

新华社湖北分社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湖北记者站

中央电视台湖北记者站

光明日报湖北记者站

经济日报湖北记者站

中新社湖北分社

农民日报湖北记者站

中国青年报湖北记者站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

湖北广播电视台

长江商报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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