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司马童
在吉林农业大学图书馆二楼,设了一处独立的“学习包厢”。来这学习的同学,每年花800元就能成为这里的“房客”,得到完全属于自己的学习位置。“学习包厢”很抢手,169个包厢全都有了主儿。据了解,该省多所大学图书馆也都设有这样的研究间,都是统一标准收费。老师说,学生利用率高,考研率也跟着上升了。(9月23日《人民网》)
高校图书馆设立“学习包厢”已非新鲜事儿,两年前,就有媒体披露烟台大学图书馆“生财有道”,月租60元提供“考研包厢”。尽管听闻这种做法,一些网友称之是“大学变味儿”的表现,并质疑其“利用公共资源,提供差别服务”云云,我却仍然想说:“学习包厢”未必就是“见钱眼开”。
应该说,高校图书馆提供收费的“学习包厢”好不好,最有话语权的并非旁观者,而是大学生。而无论是先前报道过的烟台大学“考研包厢”,还是如今吉林省内一些高校的“学习包厢”,其受大学生们的欢迎程度,从“一室难求”的抢手之状已可见一斑。除去“钱”的因素,不得不承认,这种相对宁静、安全,且能免去“抢座”之劳的学习空间,肯定有利于给租赁者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否则也就不会出现大学生私下加价转租的“炒包厢”现象了。
具有一定“私享”性质的高校图书馆“学习包厢”,当然不能回避向大学生额外收费的问题。不过实话实说,月租60元也好,包年800元也罢,每天分摊下来,也就是两三元的花费。而既然学校提供了网线、电风扇等相关设施,适当收取一定的“特服”费用,这与“见钱眼开”根本不能相提并论。因此,像吉林省那样,以政府文件的方式,专门规定“研究生学习间使用费,80元每月”的硬性标准,表面看来的确是一种既满足现实需求、又保护学生利益的做法。
高校图书馆开设“学习包厢”的最大疑点,其实不在于收取适当的管理费用,而是有了这种“生财之道”,会不会催化某些学校“压缩公共资源,谋求赢利服务”的创收冲动。我们不必急于否定高校图书馆的“学习包厢”,但也必须以更为明确的措施和标准,以避免无节制的“包厢开发”。毕竟大学图书馆属于社会公共资源,每一位大学生都有同等权利享用资源,而开辟付费包厢,难免损害这些未付费学生的平等权利。
另外,我们仍应看到“学习包厢”背后的本质是以价格杠杆调节稀缺资源,但请问学校管理者,大学的自习室资源是否真的稀缺到不得不以市场方式进行调节的地步呢?想必仍有其他措施可以施行,只是市场行为效率更高且更经济。假设大学能将更多教室辟为自习室,或在寝室中开辟通宵自习室,哪怕环境不如“包厢”豪华,相信大多数同学会更愿意选择免费的空间。
设立“学习包厢”不是不可以,但如果设立者是高校图书馆,则即使其依托于政府文件,仍难免显得底气不足。我们不必一看到收费就大肆批判其见钱眼开,在了解学生意愿的情况下,大学应尽可能做好各项设施服务,而不是把市场化作为首选办法,无论其多么有效,多么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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