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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金故意杀人强奸案终审获死刑

2013-09-28 02:05:09 来源:长江商报

昨日,王书金在法庭接受宣判。新华社图

长江商报消息 被认定非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真凶

据新华社电 27日上午10时,王书金故意杀人强奸上诉案二审宣判,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人王书金上诉,维持一审判处王书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

2007年因杀人强奸罪被判死刑

2007年3月12日,因被指控于1994年11月至1995年农历八月间,先后在河北省广平县泊头村至杜村的路上、闫小寨村东南玉米地内、南寺郎固村东一麦秸堆旁强奸刘某某、贾某某、张某芳并杀死刘某某、张某芳,杀害贾某某未遂,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王书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王书金不服,上诉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审不采纳其石家庄案供述

河北省高院在2007年依法受理并于当年曾进行了二审开庭。今年6月25日和7月10日,河北省高院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书金案进行了二审第二次和第三次开庭。

河北省高院判定:王书金上诉及其辩护人辩护所提王书金主动供述石家庄西郊强奸、故意杀人案系其所为,应属重大立功的意见,本院不予采纳。检察员所提王书金的供述与石家庄西郊强奸、故意杀人案在一些关键情节上存在重大差异,石家庄西郊强奸、故意杀人案不是王书金所为,其上诉理由不能成立的意见,予以支持。

河北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须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聚焦

四大证据证明其非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真凶

27日,河北省高院从四个关键点陈述了石家庄西郊强奸、故意杀人案评判的法律依据:

未提案件关键隐蔽性细节:花衬衣

照片显示,可见一件花衬衣缠绕在该案被害人颈部,而王书金未供出被害人颈部缠绕花衬衣这一关键、隐蔽性细节。

所述杀害手段与尸检报告不符

该案被害人尸检报告载明,被害人全身未发现明显创口及骨折,而王书金供述其用双脚跺被害人胸部并听到“咯嘣咯嘣”的被害人肋骨骨折的声音,其供述与被害人尸检报告不符。

所述被害人身高与事实不符

被害人同事王某某证明,1994年8月5日下午5点下班后见到被害人。而王书金供述其作完案回到工地大约两点左右,与证人证言存在明显矛盾。王供述被害人身高和其差不多。但王身高1.72米,其供述与被害人1.52米的身高存明显差异。

所谓无外界信息来源供述与事实不符

尸体现场及被害人衣服发现的地点位于王打工期间经常活动的道路旁边,王对现场周围的环境、道路等情况熟悉,故其辩护人所提王是在没有外界信息来源情况下主动供述犯罪事实与实情不符。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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