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今年以来,我国已有130多个文艺团体和个人登上了维也纳金色大厅舞台,但真正的观众却是寥寥无几。
在国内一些机构和企业热炒下,世界五大音乐厅之一的维也纳金色大厅俨然已成“世界音乐圣殿”代名词,仿佛只要登上这个舞台,就意味着音乐造诣获得了国际认可。但是,金色大厅处于维也纳音乐之友协会的管理之下,这130个中国文艺团体和个人,并无一个是因艺术水准、表演质量受到维也纳音乐之友协会邀请,也无一个是如俄罗斯国家交响乐团、美国纽约爱乐乐团那样,是作为其商演合作对象出场的;这些文艺团体或个人之所以能够登台,是源于金色大厅还有着第三种经营模式:只要掏场租费两三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15万元—20万元),就可以租用场地。
据中国驻奥地利大使馆文化参赞李克辛说:“都是利用金色大厅的‘垃圾时间’,根本不在正式音乐季安排的场次中……都是通过使馆和华侨商会……赠票”,因为实在太频繁,连中餐馆厨师都“听怕了”不愿捧场。迢迢万里赶过去,奉上约15万元—20万元人民币的场地租用费,把音乐会办成了门前冷落车马稀的自娱自乐,把金色大厅搞成了卡拉OK厅,这只能说是在“傍名”,是在拉虎皮作大旗。
说是拉虎皮作大旗,在于“傍名”还有下文。就是回国之后,利用“信息不对称”,在宣传简历中加以标榜,表示登台过维也纳金色大厅是如何如何的高端大气上档次,自吹自擂,自抬身价,反正一般民众不知道在金色大厅究竟是个什么情况。但是无论泡沫吹得如何的大,却终究不免一朝被戳破。
我国这130多个文艺团体和个人对金色大厅的趋之若鹜,既是维也纳金色大厅品牌效应的体现,同时,拙劣不堪、门可罗雀的演出,也使得金色大厅深受困扰。这就需要金色大厅对这些文艺团体进行严格的艺术评估和筛选,从而控制演出质量,以免自身形象受到伤害。
而如若这些文艺团体和个人都是自费登台,经费来源是个人或企业,那么,谁的荷包谁做主,与金色大厅就属“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其实也未可厚非,至多就是要承受关于奢侈和虚假宣传的舆论指摘罢了。但是,颇多文艺团体却是公费登台,打着“中国文化走出去”的旗号,由一些地方政府管理部门不惜重金地送去展示,玩一圈,甚至还有出国演出得不到文化部批准,借道旅行社出去的。文艺团体要的是排场和虚名,地方政府相关领导图的是政绩,被靡费的却是公帑,是纳税人的血汗钱。
此外,这样的打肿脸充胖子“傍名”,拉虎皮作大旗行径,在社会上也起了很不好的误导作用。譬如一些学校想赚钱,学校乐团就请家长自掏腰包自付路费、住宿费带孩子去,大大加重了学生家庭负担。
中国文化曾经走出去过,譬如当年梅兰芳先生的京剧。正如女诗人陈敬容《力的前奏》所说:“歌者蓄满了声音/在一瞬的震颤中凝神/舞者为一个姿势/拼聚了一生的呼吸”,艺术上的声名是基于艺术造诣,而艺术造诣则基于潜心的修为,而非拉虎皮作大旗式的“傍名”。靡费公帑重金登台金色大厅自娱自乐一番,再“出口转内销”做虚假宣传,最终,只能是贻笑了外国人,再贻笑于国人。
■ 本报评论员 于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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