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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征遗产税当谨慎科学

2013-09-30 02:26:07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是否征收遗产税,近日再度引发舆论热议。有些人甚至将该税种视为抢钱的行为,破坏了财富伦理,甚至于引起富人用脚投票出国而引起资本外流。遗产税是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缩减贫富差距的通行手段,而在中国市场经济体系尚待完善之际,遗产税的征收需要更加谨慎,在建立起完善的公共财税体系之后,遗产税或可提上日程。

征收遗产税的设想在20多年前就已经提出,但是一直没有变成正式的政策。从计划经济转型过来的国民的私人财富并不多,第一代下海经商的企业家们还算年富力强,还没有到财富大规模“继承”的时刻,如此,遗产税的征收意义有限。在财富伦理中,子承父业乃是天经地义,给子孙后代挣下万贯家财也是为人父母的奋斗目标。尤其是,看看为了子女能够出国读书而砸锅卖铁的中国父母,就能窥知中国的财富伦理与西方还是有不小的区别。因此有人说“遗产税是让不管你叫爹的外人来分遗产”,这种说法不乏揶揄,但是也反映了遗产税之不受欢迎。

很多学者将遗产税视为“抽肥补瘦”的良策,并以富豪排行榜的变动为例证明遗产税能够达到财富分配公平的目的,甚至可以使富不过三代。其实,这是夸大了遗产税的功能,即便在美国、日本等国,遗产税也只占税收总额的1%-3%,况且,即便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也会在遗产税率问题上争吵不断,比如美国的民主党和共和党。真正引起富豪排行榜变动的是市场竞争,产业的变迁、市场经济的波动都会使富豪“沉沉浮浮”,一个成熟的市场国家不可能通过遗产税的形式“劫富济贫”,劫富的后果是共同贫穷,这已经被经济史的经验所证明。

市场经济建立于复杂的分工体系之上,富人的财富也是通过市场交易活动积聚的,创富的过程也是财富分配的过程,也就是经济学上讲的“涓滴效应”。而“创富英雄”拥有超人一等的企业家才能,同样的钱给企业家和普通人,产生的效果是不一样的,前者能够创造更多财富;而后者创造财富的能力差,甚至可能亏个精光或将其消费掉。

征收遗产税的理由并非“不患寡而患不均”,而是说市场经济体系并非零成本,每个参与者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成本。包括遗产税在内的其他税种也是如此,政府征税是为了落实财产权,保证交易过程顺利开展。征税需要得到民意机构的同意,这已经成为通则。征税应该是公开透明的,更重要的是纳税人对税收的用途可以监督,换言之,需要建立一个完整的公共财税体系,唯有如此,开征新税才不会简单地变成增税。中国人的税负痛苦指数在全球的排名已经比较靠前,增加新税种的前提是更大规模的减税,以及税收的透明化。

遗产税的征收需要建立在比较完整公开的财产申报制度,房产、金融资产、股权、境外资产等各种资产形式能够纳入一个信息库之中,但是这方面的信息建设还付之阙如,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尚不健全,遗产税“匆忙”落地未必是好事。

(作者系经济学博士后)

■特约评论员 孙兴杰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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