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林永芳(福建职员)
不少用户发现自己的手机越来越慢,原来,为了抢占软件市场,手机内已被强行植入大量预装软件。有的软件还被固定在系统内,确保不被删除。而这些软件不但用不着,不少还是在后台自动运行。用户询问厂家和代理商能否删除自己不想要的软件,答复是:要有最高权限root才可以,而root权限通常不对用户开放;对方还声称,一旦用户自行删除了预装软件,就不再履行保修义务(9月29日央视)。
内存被占、流量被耗、远程控制、自动运行,而且关不了,卸不掉,手机用户备受困扰——如此明目张胆侵犯消费者资费安全、信息安全、知情权、选择权等根本权益的行径,难道负有监管“守夜”之责的那些机构就看不到吗?非也。2012年6月,工信部曾有通知要求:手机生产企业不得安装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擅自调用终端通信功能,造成流量耗费、费用损失、信息泄露的软件。而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更是存在已久。那么,明明有法可循,何以对侵权横行视而不见?
不妨来对比一下“侵权的动力”和“维权的动力”。业内人士透露,软件商按照软件被激活的次数给厂商、代理商、经销商支付每次0.8-2.0元不等的费用;而最新数据显示,去年我国智能手机销量已达1.5亿,这块“蛋糕”利润空间惊人。通过强行安装预置软件,手机厂商、代理商、经销商和软件商各自都获得了丰厚的回报。而在这一“食物链”中受害最深的手机用户们,除了期盼监管部门履职“亮剑”,还能如何?可问题是,人家为什么要发力?众所周知,监管部门虽然名义上是纳税人养活的“市场守夜者”,但相关人员升降去留、荣辱穷通却几乎与纳税人的喜怒臧否没有任何关系,谁愿卖力干活得罪商家还未必能落个好?
“侵权低成本”,意味着我们每一个人作为普通消费者都处于“高成本生存”的状态。在毫不知情的状态下,我们已经被生产商、代理商、软件商、维修商以及诸如此类产品服务提供商们肆意侵犯过无数遍了。
反“预装绑架”,徒法不足以自行。工信部不能仅止于出台一两个沉睡不醒的“禁令”。要紧的是确立一个机制,让尸位素餐者必受惩罚,让“市场丛林化”真正成为监管者的耻辱和噩梦,而不仅仅是消费者的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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