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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成长离不开律师的职业反思

2013-10-01 01:50:18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 本报评论员熊志

据《北京日报》记者了解,针对李某某等人强奸案的相关代理及辩护律师涉嫌泄露当事人隐私、不当披露案件信息、不当发表贬损同行的言论等行为,北京市律师协会近期将展开调查。

自李某某最初的代理律师薛振源被更换以后,梦鸽聘请的律师团队没少闹出动静。相较于受害者杨某律师的低调,李家的代理律师、法律顾问等,频频地制造出各种争议性话题,尽管到头来往往惹得一脸唾沫。

受委托的律师最大限度捍卫委托人的利益,向公众和司法机关宣示另一种“真相”,进而尽可能影响司法的最终裁决,理论上,这属于律师辩论技巧的一种。只是从李家律师团队的表现来看,他们已走得太远。自无罪辩护的初衷揭示之后,李家的律师团队,尤其是辩护律师陈枢、王冉,法律顾问兰和,一直处在漩涡之中。其实问题关键并非无罪辩护本身,而是他们在宣称无罪辩护的同时,对于舆论关注点的引导,已经超出了律师职业道德允许的范畴。

最典型要数其律师团队在隐私上的分裂。李某某强奸案作为不公开审理案件,未成年人的隐私保护是一方面,受害者杨某的隐私,同样不容忽视。陈枢和王冉在刚接手此案时,对于部分媒体透露李某某姓名、图片的指责声明,引发不小关注。只是李家律师团队一边捍卫李某某的隐私,一边堂而皇之地将涉及受害人杨某重要隐私的辩护意见公开上网。此外,为了让公众坐实受害者陪酒女身份的判断,还公开杨某的妇科检查结论。但在法律上,强奸罪的认定,与受害者身份无关,兜售陪酒女论断,不过是混淆视听,企图利用部分公众对“失贞”女性的歧视性观念,为李某某减罪。

李案中律师饱受诟病之处,还远远不止于此,李某某同案犯辩护律师李在珂与梦鸽短信中透露出的借案成名的希望,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主任雷海军的“杨某设局仙人跳”之论,都似乎将公众导向这样的判断:这是场轻浮的表演,而非严肃的司法审判。科班出身的专业律师做着不专业的事,李案的喧嚣,是职业素养不成熟的律师们为了达到辩护效果而进行的过度折腾。

公众对于无罪辩护的指责,在部分人看来是否定了律师的辩护权。这里面不排除公众对星二代李某某的不待见,但根本在于专业的律师团队将严肃的议题口水化了——无罪辩护建立在对诸如隐私等司法原则的歪曲利用上,律师只是选择性地忠于法律,对可能于委托人不利的法律事实却选择性地无视。这种试图引导舆论的议程设置,本质上是对法律的背叛。而在某种意义上这也正是律师行业潜在的阿喀琉斯之踵。

在职业荣誉被解构的年代,因为各种个案,我们见证了教师、医生等职业荣誉感的式微。所幸,网络上不少律师在承担法律知识启蒙的同时,还在身体力行捍卫法律的尊严,为正义奔走呼号,律师行业可以说是为数不多的未被污名化的净土之一。律师对职业荣誉的维护,不仅关乎行业生态,更关乎整个中国司法体制的成长。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即使李某某不上诉,李案也谈不上到此结束,律师职业道德的反思应该提上日程。这个工作不只关涉每个律师,关涉到行业协会,更关涉中国社会的法治化进程。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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