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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企业可申请发债融资

2013-10-03 11:19:44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

据新华社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下发通知,明确棚户区改造项目可发行并使用不超过项目总投资70%的企业债券和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政府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给予债券贴息。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棚户区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凡是承担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任务的企业,均可申请发行企业债券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鼓励民营企业根据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安排,通过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并申请发行企业债券。

与此同时,发展改革委还鼓励企业发行“债贷组合”专项债券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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