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作为路桥费年票制模式试行城市之一的陕西宝鸡,已经试水八年。部分车主反映,无论走不走,都得买年票,并且车辆年检时也得先买年票。“路桥费年票制”说的是一些城市将车主的全年路桥费“打包”的收费模式。目的是为了提高通行效率,减少交通堵塞。
路桥费年票制,这是时下不少城市的通行做法。好处显而易见,收费起来简单方便,车辆一次交费一年相安无事,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问题也正在这里,为鼓励年票制模式,应该给予车主更多的优惠与折扣,这样才能吸引车主参与,可当下“一刀切”的收费方式却是,好处全落在收费部门身上,坏处却全由车主来扛着。
与年票制相对应的应是按次收费,两种收费模式应该可供车主自主选择,这样才能体现收费的科学性合理性,但却有车主反映称,“无论走不走,年年都得留下买路钱”,购买年票是车辆通过年审的前提。方便的是收费的部门,耗费的却是车主实打实的血汗钱。
按照宝鸡官方的说法,2005年初曾组成包括各投资主体代表在内的工作组,展开实行年票制方案的调查、研究和论证。但这看上去更像是一句套话,年票制收费模式可行性的论证,收费多少的具体划分,不能仅仅止于官方与投资方的参与,更应该允许广大的车主参与听证,否则总难逃闭门造车的嫌疑。
拒绝交纳年票费用,在不少城市都存在。近些年来,广州、东莞、佛山多个城市,数十万车主拒绝交纳年票费用。其中仅广州市,近三年每年约有15%的车主未交年票费用。尽管存在争议,一些城市的年票制也还处于“试行”状态,但这似乎并不妨碍部门逐利。广东省物价部门每年审批一次年票制,然后又每次审批“试行一年”,一晃就“试”了十多年了。宝鸡市亦是如此,尽管当地政府一再表示,年票制是为了改善投资环境和方便车辆通行,可八年来争议一直不断,年票制收费模式似乎也没停止迹象。
从其他城市的案例来看,收费的支出也是一个问题重重的地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路桥收费必须专款专用,征收的“年票费”应用于偿还城市路桥、隧道建设的贷款。可不少城市的做法,却突破了“专款专用、收费还贷”,费用被用作政府性基金,有多个支出子项目,偿还相关路桥项目贷款只是其中一项。更有甚者是,还贷完成依旧收费,比如公开资料显示,珠海市开征年票时纳入的11个路、桥、隧道项目,每年收取年票约3亿元,自1994年至2009年共收费45亿元。而事实上,项目实际投资仅为21亿元。
这也是为什么一些收费公路,总望不到收费截止那天。一个原本“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逻辑,被部分地区演绎成为“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的荒唐局面,收费公路成了谋取利益的平台与借口。
■ 詹万承(湖南 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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