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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市场竞争倒逼出租车服务达标

2013-10-14 02:27:06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12日正式批准发布35项国家标准,其中最新修订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为出租车司机制定多条服务要求。诸如,乘客上车前,出租车司机不得有询问乘客目的地等挑客行为,不得中途甩客。(10月13日《新京报》)

出租车国标早已有之。比如,2009年5月1日实施的出租车国标,就规定了出租汽车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服务方式、服务规范等方面。而且,各地还根据出租车国标制订了“地方版”。但实施情况并不理想。

原因之一在于,出租车国标缺乏强制性,既对出租车公司缺乏约束力,也对出租车司机缺乏实际约束力。原因之二是,很多地方对出租车行业管理不规范,鱼龙混杂。另外,有些出租车司机,不少坏习惯已经养成,一时难以改掉。

在我看来,出租车服务不规范的最主要原因还是出租车行业市场竞争程度不够。在一个缺乏竞争的市场,无论是出租车公司还是出租车司机,必然缺少市场意识、服务意识、危机意识。于是出租车公司对出租车司机的选择、培训、服务和管理就不到位,导致出租车司机对乘客的直接服务就不到位。

由于我国许多城市对出租车行业实行的是政府特许经营制度,这就导致出租车行业变成了一个垄断经营行业。众所周知,垄断行业相关大企业往往坐享利润,缺少市场意识与服务意识。出租车司机之所以挑客、甩客,也就在于缺乏竞争压力,没有把乘客真正放在眼里,放在心上。

因此,要想出租车国标落实到位,既需要强制执行国标、规范行业管理,更需要打破出租车行业垄断、实行进退出机制。

最能说明出租车行业缺少竞争的例子是乘客打车难,——出租车供需不平衡是主要原因。据悉,郑州市、西安市每万人拥有14辆出租车,北京市每万人拥有34辆出租车,上海市每万人拥有26辆出租车;而在日本东京,每万人拥有41.67辆出租车。

出租车既然被认为是“准公共交通工具”,显然,只有确保合理的供应量才能扮演好“准公共交通工具”的角色。也只有确保出租车供需平衡,才能解决打车难,并倒逼出租车服务升级。要想提升一个行业的服务水平,仅仅用文字规范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以市场手段鞭策行业企业和行业从业者进步。

■ 冯海宁(北京 媒体人)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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