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国家标准委发布“出租车运营服务新国标”
据新京报 今天是“世界标准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前日正式批准发布35项国家标准,其中最新修订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为出租车司机制定了26条服务用语,以及多条服务要求。新规将于2014年4月1日正式实施。
规定提出,乘客上车前,的哥不得有询问乘客目的地等挑客行为;的哥别吃带异味的食物;乘客对出租车的投诉,出租车公司要在24小时内处理。
■新规“落地”
武汉客管处谈“新国标”:
多项规定已经在实施
本报讯 (记者 徐靓丽)《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的出台,使得出租车运营有了新的标准,对于“新国标”内的规定,武汉市客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多项规定已在实施中,希望乘客们合理运用规则保护自身权益。同时,对于其中一些“尖板眼”的规定,的士司机们表示“压力有点大”。
武汉市客管处透露,对于“新国标”,今后肯定会组织企业、司机进行学习。
部分司机对坐车里程“挑长嫌短”
“乘客上车前,司机不得有询问乘客目的地等挑客行为。”司机对坐车里程“挑长嫌短”是乘客们最心烦的。武汉市客管处透露,武汉市早有规定,要求司机不得有询问目的地等挑客行为。2012年6月,武汉市交委还通过其政务微博提醒乘客,打的时不要问司机“去不去”某地,应该直接上车说明去向。同时,乘客要记得索要发票,如索要发票司机不给,乘客可以拒付车费。
不过,从实际操作来看,这一规定的执行力度无法让人满意。10月10日夜间,记者随武汉市出租车义务监督员一同前往武汉站夜访打的时就发现,部分司机依然“挑长嫌短”,对短途乘客往往不加理睬。一些司机认为,自己排队进站耗时20-30分钟,结果带一个10块钱左右的乘客很不划算,也有司机因此拼客、拒载。
对于这些行为,武汉市交委、武汉市客管处再次重申,严厉打击出租车拒载、绕道、议价、拼客等劣质服务行为。
要求说英文用语 司机“压力有点大”
记者通过查阅新版的《武汉市城市客运出租车管理实施办法》发现,司机故意绕道行驶、未经乘客允许另载他人、强行拉客、拒载乘客、无正当理由中途终止服务、不使用计价器、不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等7种劣质服务,一经发现第一次罚款,第二次停止运营3-15日,第三次吊销从业资格证。
而最新的《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规范服务标准》则在车容、司机仪容、服务运营、收费行车等10个方面对司机行为、车辆等各方面进行了约束,内容比“新国标”更多。
不过,“新国标”中有些“尖板眼”要求,司机们表示有点难度,比如的哥应使用包括“很高兴为您服务”、“请系好安全带”、“请记住我的车牌号”、“您需要打开空调吗”等26种中文和英文用语,记者昨日采访时,一些司机表示,说英语有点难度,目前先把普通话说好。
《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部分要点
的哥要求
需佩戴服务标志,运营前和运营中忌食有异味食物,不在车内吸烟,不向车外抛物、吐痰,提倡说普通话,使用规范服务用语。
服务用语
的哥应使用包括“很高兴为您服务”、“请系好安全带”、“请记住我的车牌号”、“您需要打开空调吗”等26种中文和英文用语。
载客要求
乘客上车前,不得有询问目的地等挑客行为。除包车服务外,要使用计价器,不得议价,不得绕路。
电话约车
出租车企业宜提供24小时电召预约服务。服务人员接到乘客预约后,应及时调派驾驶员,无法满足乘客需求的,应告知。
乘客投诉
应在24小时内处理,10日内处理完毕,并将结果告知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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