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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要避免出现部门利益倾向

2013-10-16 01:49:11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罗婷 通讯员 钟源 实习生 明凌翔)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主任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立法工作的意见》,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有关情况。

过去,我省许多法规草案由政府相关部门起草完成,可能出现部门利益倾向。意见提出,逐步提高专委会提出法规案的比例,积极推行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专家学者“三结合”的法规起草方式,从源头上遏制法规中的部门利益倾向。

又讯 即日起至11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征集明年监督工作议题建议。请写明议题名称、监督必要性和需解决的主要问题。

地址: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邮编430071;电邮hbsrdyjs@163.com。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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