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武汉打造金融中心单靠经济体自身的发展和金融体系的自我完善是缺乏效率的。所以,武汉在构建金融中心的过程中,应采取政府适度主导型模式,即在市场自发和政府扶持的协同合力推进下,把武汉构建成为区域金融中心。
在整合金融资源过程中,政府部门要转化角色、功能与理念,通过提供充分的信息服务、高效的审批服务、积极的政策沟通与咨询服务等,推动武汉金融中心的建设与良性发展。具体做法是政府应建立宽松的金融运行环境,鼓励金融机构的创新业务,由此带动金融管制的放松和放开,带动地方金融的发展和活跃。
一、落实金融资本高效聚集
金融业聚合不是一种偶然的自发现象,根据产业经济学理论,区位因素和聚合因素是导致产业在一定地区大量集中的主要驱动力,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应站在“资本高地”,从区位因素和聚合因素两个方面形成金融业聚合的动力。
要做大做强武汉城市圈板块,在现有上市公司的基础上,培育生态农业和农业科技企业、新兴企业上市,形成现代农业板块和战略性产业板块。以推出生猪期货为着力点,建立武汉商品交易所,逐步将武汉建设成为以生猪、活牛、稻米、油菜籽等主要农产品交易中心、价格中心和信息中心,适时推出工业品、新材料等期货品种,以及商品期货期权和商品指数期货,最终建设成为体系比较完善、特色突出的现代化期货市场。进一步打造科技金融亮点,以光谷金融港为轴心,加快建设金融后台中心,发展风险投资、非股权交易、知识产权抵押贷款、中小微企业贷款等。
下一步应继续重点从土地、资金、税收、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方面进行政策扶持,使光谷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园成为全国领先、辐射海外的金融后台服务中心。未来还要不断完善新金融业态系列,主要包括消费金融、财富管理、微小企业金融、物流金融、航运金融以及产权和大宗物质交易所等。
整合金融资源还需利用金融机构的信息优势等,全面展开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和风险管理功能,利用金融后台建设的海量数据开展金融风险管理。同时,还应加强个人及企业的信用管理规范,各类金融机构应借助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平台,注重指标收集,强化信用考核,防止因信息不对称而发生的信贷风险。
二、提升金融中心的服务力和创新力
1.利用资本市场服务湖北科技企业
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应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加强科技金融政策支撑和平台构建,引入政府、银行、保险、担保、风投等各类主体,形成科学合理的制度、整合、风控基础,才能真正形成具有我国鲜明特色的科技金融支撑体系,实现武汉区域经济的产业转型升级和建设创新区域的目标。
2.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
长期以来,农村金融发展主要针对解决农户资金难问题,而对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和农村市场建设关注较少,没有充分发挥农村金融在农业产业链的发展和整合中的作用。金融机构依据农业产业链进行资金供给,将农户、企业和行业协会联系起来,实现资金专款专用和封闭运行,可以减少单个环节贷款的波动性,降低银行贷款面临的风险。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金融机构应根据产业链中不同环节风险和收益的特点设计相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在产业链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
3.创新能力是“资本高地”战略的灵魂
在上海着重国际金融分工的同时,武汉的地缘优势决定了武汉应该着力构建“内向型”的“黄金十字”金融通道,以此衔接到上海、北京、广州、深圳这一地缘金融中心。因此,武汉应该与湖南、湖北、河南、广西、贵州、重庆、四川等省份建立互惠金融安排,参照广交会形式建立“武汉金融服务贸易交易会”,鼓励上述省份企业在武汉引资,并组织金融机构向上述地带融资,建设一个区域性的非证券化的信贷资产交易市场,实现跨区域的、中外资银行间的信贷资产转让风险定价机制,以此形成金融资源的扩散。
三、形成“资本高地”的时间表
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应采取“三步走”战略,即沿着“特色鲜明的区域金融中心—功能完善的区域金融中心—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性金融中心”的路径稳步推进。同时,武汉金融中心建设必须构建“三个5年规划”,即:第一个5年推进武汉城市圈内金融协同效应,第二个5年构建现代区域金融中心整体框架,第三个5年基本建成具有强大综合能力的中部区域金融中心。
■特约评论员 朱新蓉徐晟
朱新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金融学会副会长、湖北省委决策支持顾问、湖北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就武汉金改方案提出建议。
徐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工程系副主任。主持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2012年委托课题《湖北省发展供应链物流金融问题研究》及武汉市硚口区财政局2012委托课题《融资项目风险预警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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