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抵制地方和部门保护;院长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将全程留痕
据南方都市报最高人民法院前日公布《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意见要求抵制各种形式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排除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扰,院长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将全程留痕,以约束和监督院长、庭长的审判管理权。
坚决抵制地方保护和部门保护
《意见》要求全体法官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法律底线,杜绝任何超越法律、歪曲法律以及其他违法枉法裁判现象的发生。《意见》提到,要求全体法官坚决贯彻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宪法原则,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排除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扰。
《意见》还要求把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的解决轨道,畅通依法信访的渠道,依法处置无理缠诉闹访行为。严禁法院工作人员参与地方招商、联合执法,严禁提前介入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具体行政管理活动。
院长庭长审判管理将全程留痕
《意见》要求深化审判权内部运行机制改革,解决合议庭“合而不议”、简单附议等问题,探索推进主审法官负责制。建立院长、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全程留痕的制度,加强对院长、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的约束和监督,防止审判管理权的滥用。
为应对执行难,最高法院要求创新执行工作方式,强化落实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开制度,并将该名单与社会征信体系对接。同时进一步完善执行考评机制,加大对消极执行、违法执行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为提高审判质量,最高法院要求建立裁判文书评查和抽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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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即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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