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中国证券报》近日报道,把初次分配放在重要位置、提高中低收入者收入,将作为收入分配改革突破点,有望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出台相关措施。公众关心和希望以“提低、控高、扩中”为原则的分配制度改革,能有相应的改革措施。
缩小贫富差距,是每个国家都必须认真面对和解决的难题,经济转型中的中国,亦不例外。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2年的基尼系数为0.474。缩小贫富差距对于中国顺利实现经济转型、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保持政治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个社会存在正常的贫富差距对于激起个人致富具有正面的作用。但贫富差距一旦拉大,就会引发各种矛盾。中国贫富差距的形成一部分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市场竞争中个人禀赋不同,有贫富差距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中国贫富差距形成过程中又存在相当程度的非市场因素。城乡收入差距和行业收入差距一定程度上源自于权利的不平等。在中国农村,农民一直没有获得土地和住宅的完整产权,也就无法获得丰厚的财产性收入来致富。而行业收入差距又与垄断存在着非常大的关系。
在一个国家的工业化进程中,贫富差距拉大往往被认为是难以避免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库兹涅茨在1955年提出了著名的倒U曲线,也称“库兹涅茨曲线”。该曲线表明:在经济发展过程开始的时候,尤其是在国民人均收入从最低上升到中等水平时,收入分配状况先趋于恶化,继而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改善,最后达到比较公平的收入分配状况,呈颠倒过来的U的形状。
倒U曲线也有反例。台湾地区在经济发展起飞阶段的1950年代到1970年代,不仅保持了高速经济增长,而且基尼系数也有所下降。这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台湾的土地改革。农民在土改中被赋予完整土地产权,可以将土地在市场中进行竞价交易,这就为台湾农民顺利地转变为城市居民奠定了资本基础。
公共选择理论的创始人、经济学家曼瑟·奥尔森认为,集体中有搭便车的,国家中也有搭便车的群体,这一群体就是分利集团。分利集团通过寻租活动影响经济政策的制定,改变收入再分配的方案,从而增加利益收入。赋予农民完整土地产权、结束垄断、养老金并轨的呼声在中国一直不断,但是改革却步履维艰,原因在于这些领域的深入改革都受到分利集团的阻碍。市场主体在交易过程中的机会不平等和公民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不平等,是中国贫富差距拉大的根源之一。
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正处于工业化时期,同样面临严重的贫富差距,改革者通过进一步的平权改革,打破了分利集团对地方政府的控制,公共预算体制得以建立,被后世称为进步主义时代。中国要解决贫富差距问题,除了要深化市场改革、促进经济转型,也需要一场平权改革,建立公共预算体制,打破分利集团对收入分配改革的阻碍。
■本报评论员 梁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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