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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

2013-11-11 02:00:09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罗婷通讯员 胡爱民 邱畅)近年来,每逢元旦、春节,一些地方和单位用公款购买、印制、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台历、挂历等物品的现象比较普遍,印制越来越奢华、花费越来越惊人、浪费越来越严重。近日,省纪委公开发布关于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挂历等物品的通知,要求一律不得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台历、挂历等物品。

通知明确指出,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一律不得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台历、挂历等物品。确因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需要的不在此限,但要提倡节俭,不得奢侈浪费。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得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做到不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

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切实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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