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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县区农民可“买卖”宅基地

2013-11-14 02:11:44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据新华社电 记者13日从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获悉,安徽省12日发布指导意见,决定在全省20个县(区)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其中将建立多元统一的农村土地市场。今后,农民可通过流转方式“买卖”宅基地。试点地区集体土地所有权将确定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2015年底前实现农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农村范围内的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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