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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猫事件背后错乱的允诺与预期

2013-11-15 02:12:45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近日,江苏扬州一位居民心爱的波斯猫爬到一棵约20米高的树上,下不来了。主人心急如焚,担心爱猫出事,无奈之下只好找消防队帮忙。接到报警之后,扬州消防部门将一辆22米登高平台车开至现场即刻开始“救猫行动”。消防车救猫,是不是浪费纳税人的钱,是不是滥用公共资源,引起了网友的争议。(11月14日《现代快报》)

类似争论已然一再上演。众说纷纭喧嚣热议,其内核只有一个,也即特定的公共职能机构,是否可以展开超越本职的行动?如果可以,那么这种跨界控制在多大程度内,才是合理的?消防部门没有救猫义务,可如果真这么做了,又似乎是件价值正确的事情。当然,不少人斥之滥用公共资源,这也着实是一种理性的评判。

传统观点认为,公共职能部机构履职,理当局限在“法定责任”范围之内。任何越界,都是对资源和职权的双重滥用。事实上,持此论者,实是主张一种“程序至上”的观点:先定的规则高于一切,具体履职只要循章办事就好——所以,“既是消防部门,搭梯救猫总归是不务正业”。

与之相较,另一些截然不同的观点,则显得温和、人道许多。比如,很多人搬出“结果至上”说:既然救猫拉升了当事人的欢愉度,便是善事一件,何必拘泥于那些僵化的条条框框?除此之外,更有人宣称所谓“一切生命皆平等”的理念,消防队救猫事件,又俨然裹上了一层大爱的光环……凡此种种,全然一副你批其滥权,我大力点赞的架势。

也许在事发之初,消防队员们并未思考太多,只是下意识地救下了猫。且很难说清的是,各方就此事迥异的发声,到底谁对谁错。因为,一个健全的社会,固然有赖于刚性规则的维系,却也离不开那些临时的变通,以及人文精神的不时闪耀。公众虽一再呼吁,公职机构要依章循序办事,却也不希望看到其完全沦为按部就班、不通情理的冰冷机器。

说到底,在我们的社会内,不少公共部门的角色,仍未精准定位和准确表述。诸如“有困难找警察”一类的口号,给予了一些过于宏大的允诺,民众因此产生超出常规的期待不足为奇。救猫事件,本质上还在于,在分工不甚清晰,公共服务、公益服务与商业服务交错的环境中,社会以及公职部门自身还没有真正确定该做的与不该做的。

■ 然玉(四川 媒体人)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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