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三中全会《决定》中,“公平”一词共出现了20次,引人瞩目
据新华社电 在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公平”一词共出现了20次,引人瞩目。“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频繁出现的“公平”,清晰勾勒出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的改革走向,让人们期待。
国企民企:公平对待各种所有制经济
浙江迷西仕服饰公司董事长余强春说:“遇到贷款、拿地、缴税,民企总觉得矮人一等,期待全会后,这种不公加速打破。”
“全会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方面的一大突破和创新,就是更加公平地对待和认识各种所有制经济。”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说,“这次对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定位十分鲜明,二者没有老大、老二之分。”
土地改革:向城乡一体总目标迈进
“土地同权同价令人充满期待,希望尽快落到实处,让农民更多享受到土地红利。”陕西省商南县任家沟村党支部书记汪裕礼说。
“同地同权同价解决了‘要不要’的问题,更要依法实践。要解放思想,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相结合,赋权于民,以平等的产权、同等的收益为基础,从农村突破,向城乡一体化总目标迈进。”国土资源部土地争议调处事务中心主任孙英辉说。
公共服务:城乡公平享受发展成果
江苏籍装修工人冯松明来北京打工多年,小女儿一直带在身边。他希望,将来女儿能有与城里孩子同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全覆盖、均等化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要积极推行城乡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建设,让城乡居民公平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研究员王小广说。
司法公正:奠定社会公平正义基础
重庆市民营企业协会会长王金山说,遏制政府权力寻租、保证市场公平竞争,都需要公正司法来做保障。建立良好的法制环境,一要制定完善规则,二要靠严格执法。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公正的基础和底线。要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立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制度,让人民群众真切地在司法实践中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机会平等:消除招工用人就业歧视
北京外国语大学大四学生小朱说:“听师兄师姐说,招工单位不爱招女生,有时连面试机会都不给。这种情况会改变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际劳动保障研究所所长莫荣说,加强就业公平契合了我国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大战略,让人才流动起来是我国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源泉。消除就业歧视,将为我国经济健康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收入分配: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
西安市民张玉霞说,收入分配的城乡差距、行业差距、职位差距三把“剪刀”减掉的是一些居民的幸福感,剪出的是不公感。希望这种情况加速改善。
四川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员胡光伟说,收入差距过大已经成为降低社会幸福感的重要原因。很多时候,收入高还是低,靠的不是聪明才智和勤奋劳动,而是看你的屁股坐在哪儿。只有把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分好,才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
社会保障:减少特权、增加平等
辽宁沈阳69岁的退休工人叶成柏说:“工人的退休金每月只有1000多元,而同等条件退在机关事业单位的至少有4000多元,你说这合理吗?”
王小广认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涉及面广、利益调整较大的艰巨任务,与行政体制、金融税制、新型城镇化、户籍制度、医疗卫生体制等一系列改革紧密关联,只有充分考虑当前利益和长远持续,减少盲目性、增加理性,减少特权、增加平等,才可能实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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