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郭婷婷 实习生 邓龙)继全面启动“修山”计划之后,昨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上宣布将加大力度,加强对山体的保护,拟调高公益林的生态补偿标准,并参考“湖长制”建立“山长负责制”,为每座山体明确专门负责人。
武汉市现有林地251.6万亩,森林覆盖率27.1%,其中山体面积69.6万亩,占市域面积近5%。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武汉市主城以内58座山体遭到严重破坏和部分破坏的达到17座,主城以外山体遭到严重破坏的达到54座,破损面积超过1.2万多亩。
武汉市共有生态公益林92.84万亩。目前,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偏低,无法满足山林日常管护实际需要。该市拟调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将国有公益林补偿标准由现在的每亩每年5元提高到10元,集体和个人公益林补偿标准由现在的每亩每年10元提高到30元。
为加强管理,武汉市计划仿照“湖长制”,建立“山长负责制”,为每座山体明确专门负责人。新城区山体将以建制村为单位,由村长负责;中心城区山体建立“山长负责制”,明确专门负责人,实行属地负责、分片包干。
昨日会上还透露,武汉市将逐步迁移分散的墓地,禁止占用林地、城市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公墓。计划在2015年基本上消除因公墓建设造成的“青山白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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