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场目击者向媒体介绍事发当日情况。中新社图
长江商报消息 四川达川回应“小孩扶老人被诬陷”事件
据中新社 四川达州公安局达川区分局昨日发布对“三小孩扶起摔倒老太婆,反被诬陷索赔”贴文内容调查处理情况:
2013年11月22日,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南外派出所对“三小孩扶起摔倒老太婆,反被诬陷索赔”贴文内容进行了全面调查。现查明,伤者蒋某某系自己摔倒,并非由三个小孩推倒(有3名目击证人证实),且伤者蒋某某的伤情系事发日(6月15日)形成,与网上流传的伤者在几日前洗澡摔倒致使骨折不符(有医院病历证实)。
综合调查相关情况,蒋某某、龚某某(蒋某某的儿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行为。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蒋某某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违法人员蒋某某已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同时对龚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事件回放
小孩扶太婆引纠纷 每家赔偿2500元医药费
据介绍,今年6月15日,家住达州市的3个孩子在楼下玩耍,看见一太婆摔倒便上前去扶,不料太婆起身后却说是3个孩子打闹将自己撞倒的,赖上了家长。
74岁的太婆一直坚称自己被3个小孩撞倒,而3个孩子却说是太婆自己摔倒让他们把她扶起来,然后被赖上了。11月18日,3个小孩的家人与太婆家人达成口头协议,同意每家赔偿太婆2500元医药费用。警方介入后,多名目击者自愿为3名孩子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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