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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新提任干部将试点财产公开

2013-11-30 03:16:35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包括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

据中纪委网站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29日刊登三中全会《决定》解读文章《如何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文章指出,要着力健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的试点,建立健全对国家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管理制度。

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

文章指出,要研究论证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为统领的法规制度体系,采取先易后难的方法,切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和反腐败国家立法,成熟一个出台一个,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败法规制度体系,使反腐倡廉工作有法可依,不断提高反腐败法治化水平。

第一,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廉政风险防控是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的一项重要实践和探索。要针对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逐步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

第二,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重点解决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等领域中利益冲突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利益冲突回避制度,重点完善公务回避、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制度;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公职人员行为限制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等相关制度规定,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

加强核查结果的运用和违规惩戒力度

第三,着力健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的试点,抓紧制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加强报告核查结果的运用和违规惩戒力度;建立健全对国家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管理制度,制定配偶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强化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

第四,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要把那些经过实践检验、适应形势发展的党纪政纪规定和行政规章上升为法律法规,尽快形成较为完整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要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专门法律法规。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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