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农业部11月30日发布2013年度农民收入预测。其中说到:前三季度,中国农民人均现金收入7627元,工资性收入对前三季度农民增收的贡献率超过五成。
我们现在说到农民“外出打工”时,主要并非指他们农闲时在附近打打短工,而往往指他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远离家乡去“流水线”上工作,甚至几年不回一次家。他们工作在城市,实际生活在城市,明明是产业工人,还怎么能说是农民呢?
非要说他们是农民,是以二元制的户籍管理制度为依据,片面强调其制度意义上的身份;亦因此,生出许多弊端:
一.坚持二元制的户籍管理制度,实际上就是坚持等级歧视,一定要给外来劳动者贴上“农民工”的标签,坚决要求其恪尽纳税义务,同时拒绝其享受市民待遇;
二.淡化农民的艰难。什么是真正的农民?是那些长年劳动在农田里、靠农产品谋生的个人、家庭。打工群体的收入是否增加,和他们没有直接关系,并不能代表农民的收入变化。以我所居住的江汉平原为例,今年久旱,除稻谷以外,小麦、黄豆、棉花等主要农产品减产严重,而且价格也低于往年。本地最主要的经济作物是棉花,前几年亩均毛收入在2500-3500元左右,而今年降到了1500-2500元左右。对气候依赖更大且价格更低廉的黄豆则更加不堪。我哥就做农产品的收购生意,今年常遇到这种情况:农民把一地的黄豆送给我们,只要我们承担收割与整理土地费用就行。没有办法,量价齐跌之时,便是这有限的收割与整理费,许多农民也觉得负担不起。这一年,在江汉平原,农民的日子挺难过;尽管在统计数据中,他们的收入肯定又“芝麻开花——节节高”了。
在现实社会的运行过程中,此种情况几乎常见。譬如,每当统计局公布社会平均工资,许多人纷纷表示自己“被平均”;原因就在于人家本来是公布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所谓城镇在岗职工,简单地说,主要就是财政供养群体、国企职工群体。
宏观调控又必然以数据为依据。数据不精确、准确,调控措施就难免会偏离正确方向。如上述,无论“体制外”劳动者,还是真正的农民,收入“被平均”或“被增长”,他们生活的真实境况在相当程度上被掩盖了。当他们“被幸福”后,给予他们的各项政策性扶助会远远不够。
统计的生命在于真实。统计意义上的真实不仅是数据真实,还包括对象、范围真实。否则,譬如将一部分产业工人还算作农民,以所谓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取代社会平均工资,可能具体数据都是真的,但传达出来的信息却都是误导性的。此种状况不能再持续下去了。
■许斌(荆州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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