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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邸制前提是官员财产状况制度化公开

2013-12-03 02:26:12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当官邸(以及公宅)成为一种抵制“以权谋房”的制度设计出现,还有必要厘清“以权谋房”存在的真正原因。从既有的各种案例中不难看到,官员对房产的追求,与其说是居住价值的需要,不啻说是其对以房产为载体的商品价值的趋之若鹜。如果“求财”是以权谋房的实质,那么是否存在这样的可能:政务官员即便有官邸,在官员财产缺乏透明监督的情况下,依然会对其他以房产为载体的商品价值发生兴趣。

因此,官邸制的有效推行、物尽其用,一个无法绕开的前提便是官员财产状况的制度化公开。入住官邸前,官员住在哪里;入住官邸时,官员的原有房产是出租还是闲置;搬离官邸后,官员的房产是否有增多,这都应当作为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的一部分,理所当然地列入公众知情范畴。也只有官员财产公开成为现实,官员的24小时行踪得到曝光与紧盯,官员是否每天都住在官邸、是否官邸外依旧“彩旗飘飘”才有可预期的监督空间。

按照现有设计,不是所有官员都有资格入住官邸,但越来越多的官员却终将面临财产公开的考验。有消息称,新提任官员,其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将予以公开,而这一旨在减少改革阻力的做法,显然只能是官员财产公开的一个开始。比如,官员入住官邸前,财产是否亦应先公开?据《南方都市报》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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