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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医保卡可供家人使用

2013-12-04 03:16:48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我省明年起放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保健品和医疗器械可用医保卡购买

本报讯(记者 郭婷婷)随着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中存在的使用范围过窄、异地使用不方便、监管难度大等问题逐步显现。为方便参保职工,提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功能的通知》,从明年1月1日起放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今后,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购买家用医疗器械及耗材的费用,也可为家属支付医疗费用和缴纳医疗保险费。

体检、打疫苗可用医保卡支付

以往,医保卡个人账户只能用于在定点药店购买药品和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购药。

此次个人账户使用功能调整后,在原有基础上,适当扩大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的体检、接种疫苗产生的各类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费用,可使用医保卡支付。

以往,居民在定点药店,用医保卡只能购买《湖北省医保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品种。今后,食健字号的保健食品、经卫生部门批准的消杀类产品、家用医疗器械及耗材都可以刷医保卡结账。

医保卡可给家人使用

以往医保卡只允许个人使用,本次放宽后,有条件的地方可允许参保人员用个人账户资金为家属支付医疗费用,为本人和家属缴纳医疗保险费。

省人社厅医保处负责人提醒,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用家人的医保卡看病。经过本人同意后,参保居民的医保卡可为家属支付门诊费用,但由于系统不支持,仍不能代为支付住院相关费用。

老人去世 余额可一次性提取

“家里有老人去世了,发现老人医保卡里还有些钱,却取不出来。”不少市民都曾碰到过这样的难题。

省医保处负责人表示,以往家里老人过世只能继承医保卡,但不许提现。此次下发的通知明确,参保人死亡后,注销个人账户,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没有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资金划入统筹基金。

医保关系转移可取出余额

通知中还要求,处理好几类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对于已办理异地安置相关手续的退休人员,其个人账户余额经本人申请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此后的个人账户配置资金经本人申请可以定期支付给本人。

对于跨统筹地区就业或其他原因流动的参保人员,在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时,经本人申请可将个人账户余额支付给本人;因故不能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或转移接续后无个人账户的,经本人申请可将个人账户余额支付给本人。

■监管

买卖规定以外商品

将取消定点资格

省医保处负责人说,医保卡长期存在乱象,为了提现,一些市民和定点药店串通打折扣,购买的物品比超市还贵,最终损害的还是自身利益。

本次使用范围放宽后,将给使用者更大的权限。但同时,也会加强对个人账户资金使用监管。

湖北省人社厅表示,将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严查处利用个人账户串换项目、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等违规行为。

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凡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买卖规定以外商品的定点零售药店,一律取消定点资格。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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