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中纪委网站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李东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人物简介
李东生,男,汉族,1955年12月生,山东诸城人,198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4月参加工作,上海复旦大学新闻系毕业,大学学历。现任中共中央委员,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正部长级),副总警监警衔。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据公安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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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非法持有枪支
深圳原政协副主席黄志光被判14年
据新华社电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日对深圳市政协原副主席黄志光案进行一审宣判,黄志光犯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80万元、制式猎枪6支、制式气枪1支、玉器摆件、香枝木罗汉床等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还将继续追缴黄志光违法所得。
多次受贿为他人升迁提供帮助
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至2003年间,黄志光在担任深圳市宝安区委书记期间,利用负责该区全面工作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深圳市宝安区农业局局长、深圳市宝安区光明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委书记刘某给予的现金35万元,先后两次收受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副局长郑某给予的现金人民币40万元、港币2万元,并为二人职务升迁提供帮助。
2002年至2010年间,在担任深圳市宝安区委书记、汕头市市长、汕头市委书记期间,黄志光多次收受深圳市友和集团公司董事长詹某给予的玉石摆件26件(价值人民币169.45万元),香枝木罗汉床1张(价值人民币27万元),维腊木插画桶1个,为詹的亲戚黄树光职务调动、詹在汕头市南澳县投资以及其投资的香港潮声卫视在汕头市设立记者站等事项提供帮助。
黄志光在担任汕头市委书记期间,还先后两次收受汕头市委副秘书长吴某给予的冬虫夏草17斤,为吴的职务升迁提供帮助。
非法持有6支猎枪 1支气枪
法院还查明,1985年至1990年期间,黄志光分别购买了制式猎枪及制式气枪各一支,并在深圳市公安局办理了上述两支枪的枪证,枪证有限期至1998年12月31日。两支枪的枪证到期后,黄志光一直非法持有上述两支枪,并将枪支存放在其住处。
1995年至2002年期间,黄志光非法取得制式猎枪5支,没有办理枪证及持枪证,一直非法持有上述5支制式猎枪,并将枪支存放在其上述住处。2011年4月19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在其上述住处查获上述7支枪支并扣押。经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上述枪支中6支为制式猎枪、1支为制式气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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