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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置医疗废物可吊销经营许可证

2014-01-09 02:39:38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据新华社电 我国将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加强监管。对违规从事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医疗废物经营活动的,要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并可由发证机关吊销经营许可证。

记者8日从国家卫生计生委获悉,国家卫生计生委与环境保护部近期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针对近年来部分地区存在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甚至非法买卖等突出问题,通知提出,加强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监督管理。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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